日期:2022/09/16 16:01作者:人气:
有很多类型,很多特点
**************************************************************
如果你对这个答案有什么疑问,请追问,
另外如果你觉得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千万别忘记采纳哟!
***************************************************************
1、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以内计入成本,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详见财税【2009】27号
2、企业缴费部分不与工资合并,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不扣除起征点计税。详见国税【2010】694号
企业年金在个人所得税前还是不能扣除的
1. 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2. 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1)按月缴纳企业缴费的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应纳税额=年金的企业缴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 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